晋职院生字[2011]第16号
关于做好“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”
评选、报送材料工作的通知(附件)
各学院、系部:
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及山西省教育厅通知要求,结合红足—世官网实际情况,在各系部开展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办法:
按红足—世足球网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执行(见2011年出的红足—世足球网学生管理制度手册)。
二、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系部名额分配(见附表1)
特别注意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范围是我校全日制专科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在校学生。
三、国家助学金各系部名额分配,
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,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,评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分为3个档次,1档为每人每年2000元,资助对象为一般困难学生;2档为每人每年3000元,资助对象为困难学生;3档为每人每年4000元,资助对象为特别困难学生。国家助学金一般分两次发放,本次为2011年秋季学期的助学金,平均每生1500元,即学年助学金的一半。评审时要注意考虑孤残学生、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、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由于2011年补录的新生还没有报到,人数无法确定,各系部先按附表2的人数及金额预评选出2009及2010年入学的在校生享受助学金的学生,2011年入学的学生待报到后及时按通知要求评选、调整。
四、各学院、系部要在本系部进行广泛宣传,组织等额评审。公开评选名额,评选条件,评选程序,评选结果,认真做好评选工作,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。评审时避免学生同时获取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五、凡经各学院、系部推荐参与我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的学生,各学院、系部需向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以下材料:
(一)国家奖学金评审报送以下材料
1、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一式三份)
2、获奖证书复印件(1份)
3、《2010-201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》
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填写说明:
1. 表格为一页,正反两面,不得随意增加页数。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、信息完整,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。
2. 表格中“基本情况”和“申请理由”栏由学生本人填写,其他各项必须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。
3. 表格中学习成绩、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院系自行确定,按年级、专业、班级排名均可,但必须注明评选范围的总人数。
4. 表格中“申请理由”栏的填写应当全面详实,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、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。字数控制在200字左右。
5. 表格中“推荐意见”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,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。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,其他人无权推荐。
6. 表格必须体现学校各级部门的意见,推荐人和学校各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,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。
7. 表格中“学校意见”栏必须加盖学校公章。院(系、部)必须加盖院(系、部)公章,表格中凡需签名之处,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。
8.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,不得使用复印件。
(二)、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报送以下材料
1、《2010-201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》
2、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一式两份)
3、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
其它:各学院、系部审核时,学生成绩单、获奖证书、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(另有相关证明材料可附此表后)等证明材料,经各学院、系部审核后自行存档备查,不需随表报送。
(三)国家助学金评审报送以下材料
1、《2011-2012学年普通高等学校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》
2、《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一式2份)
3、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(一式2份)
其它材料:各学院、系部审核时,学生成绩单、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(另有相关证明材料可附此表后)等证明材料,经各学院、系部审核后自行存档备查,不需随表报送。
六、说明:
(一)下列表格样表发各系邮箱(请不要自制表格样式)
(1)《2010-201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》
(2)《2010-201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》
(3)《2011-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》
(4)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
(5)《2011-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人数统计表》
(二)下列表格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
(1)《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
(2)《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》
(3)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
(三)报送时间
1.国家奖学金评审,在2011年10月11日以前需报送下列材料:
(1)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一式三份。注意打印时务必正反面打印)
(2)《2010-201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》(报送纸质版与电子版,按照格式制作)
2.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,在2011年10月11日以前需报送下列材料:
《2010-201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》(报送纸质版与电子版,按照格式制作)
3.国家助学金评审,
(1)在2011年10月14日以前需报送下列材料:
《2011-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人数统计表》(报送纸质版与电子版,按照格式制作)。
(2)在2011年10月16日以前需报送下列材料:
《2011-201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获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》(报送纸质版与电子版,按照格式制作)
没有银行卡号的先报名单,办理后及时补报。
4.其它材料报送:
学生填写的申请审批表、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等按上述报送材料要求,整理好后于2011年10月25日前交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邮箱XSC@sxzzy.cn或lfz_1963@163.com
联系电话0351-7013609 李老师
特别提示:从本学年开始,各高校要使用资助系统开展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的申请审核工作。学生通过山西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的“学生注册入口”进行注册,通过“学生登录入口”进入系统进行申请。网上的工作流程待教育厅通知后及时通知各学院、系部,望做好思想准备。
主题词: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评选 报送 红足—世足球网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印发
共印10份
附表1: 红足—世足球网 |
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、经费分配表 |
序号 |
系 别 |
国家奖学金名额 |
经 费 (单位:元) |
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|
经 费
(单位:元) |
1 |
材料工程系 |
1 |
8000 |
22 |
110000 |
2 |
电子信息工程 |
1 |
8000 |
30 |
150000 |
3 |
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|
2 |
16000 |
32 |
160000 |
4 |
建筑工程系 |
3 |
24000 |
65 |
325000 |
5 |
建筑装饰系 |
2 |
16000 |
30 |
150000 |
6 |
计算机工程系 |
2 |
16000 |
42 |
210000 |
7 |
社会体育部 |
0 |
0 |
5 |
25000 |
8 |
机械工程学院 |
2 |
16000 |
41 |
205000 |
9 |
商贸旅游学院 |
1 |
8000 |
18 |
90000 |
10 |
物流系 |
1 |
8000 |
12 |
60000 |
11 |
会计系 |
0 |
0 |
5 |
25000 |
12 |
轻工分院 |
0 |
0 |
0 |
0 |
合 计 |
15 |
120000 |
302 |
1510000 |
附表2: 红足—世足球网
2011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额、经费预分配表 (包含2009及2010年入学的在校生,不包含2011年新生) |
序号 |
系 别 |
国家助学金名额 |
经 费
(单位:元)
2011年秋季学期 |
备注 |
1 |
材料工程系 |
87 |
130500 |
由于2011年补录的新生还没有报到,人数无法确定,各系部先按附表2的人数及金额预评选出2009及2010年入学的在校生享受助学金的学生,2011年入学的学生待报到后及时按通知要求评选、调整。 |
2 |
电子信息工程 |
116 |
174000 |
3 |
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|
126 |
189000 |
4 |
建筑工程系 |
254 |
381000 |
|
建筑装饰系 |
119 |
178500 |
5 |
计算机工程系 |
165 |
247500 |
6 |
社会体育部 |
17 |
25500 |
7 |
机械工程学院 |
159 |
238500 |
8 |
商贸旅游学院 |
72 |
108000 |
9 |
物流系 |
46 |
69000 |
10 |
会计系 |
20 |
30000 |
11 |
轻工分院 |
267 |
400500 |
合 计 |
1448 |
217200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