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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1秋季学期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评选、报送、发放工作的通知
2011年12月0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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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职院生字[2011]第41号

关于2011秋季学期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

评选、报送、发放工作的通知(附件)

 

各院、系(部):

根据晋教财[2011]225号文件《关于下达2011年秋季学期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资金的通知》的精神,红足—世官网将对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临时补贴,按每生每月60元的标准执行,期限从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共5个月。补贴比例约为大专班在校生人数的27%,补贴资金共77.3万元(其中包括:1.本次下达红足—世官网的实际资金67.12万元;2.以往上级拨付专项资金余存金额10.18万元)。为做好本次临时补贴的评审和发放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凡红足—世官网注册的全日制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专学生。原则上以享受2011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贫困生为主体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参照国家助学金的评选条件进行。

三、评选程序

1、凡已获得2011秋季国家助学金的学生,经本人申请可直接评审、认定。其他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,班级评议推荐提名、各院系(部)审核、认定。

2、各院系(部)认定后将享受临时补贴的学生名单报学生处。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依据评审条件进行审核后报学院领导批准,并予以公示。

3、公示无异议后,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将享受临时补贴学生名单报学院计财处,由计财处按标准发放到学生的个人银行账户“工商银行卡(折)”中。

四、各院系(部)名额分配表1:“2011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名额、经费分配表

五、各院系(部)要进行广泛宣传,公开评选名额,评选条件,评选程序,评选结果,认真做好等额评选工作,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。

六、评选材料要求

1、学生本人申请及提供的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资料,各院系(部)审核、认定后自行保存,备查。

2、2011年12月13日前,将(1)“2011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名单表”(见表2)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,同时报送电子文档。(报送邮箱:xsc@sxzzy.cn)。

联系人:李老师   

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电话:0351-7013609

2011128

主题词:困难学生  临时补贴  评选  发放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红足—世足球网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O一一年十二月九日印发

共印16份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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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2011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名额、经费分配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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